規格
有人可能會爭辯說,公司尋求收集和保護“他們的”知識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但是,在許多情況下,這已經被推到很遠,並產生了不利於社會和自由市場的結果。例如,職業介紹所的慣常做法是對僱員實行不競爭。誠然,職業介紹所將錢花在建立與其他組織的聯繫網絡上,這種努力和創造的價值需要得到尊重,因為它有助於使公司與候選人匹配。除了代理機構收取一次性服務費的情況以外,代理機構僱用的許多特遣隊工人實際上同意向代理機構支付其小時工資的一定百分比。
雖然這對於短期任務來說是很好的,但問題是,長期以來非競爭者會產生什麼影響。假設同一臨時工每三個月更換一次工作。屆時可以預見,這些競爭者將有效地將自己拒之於本地勞動力市場之外,因為這種不競爭將適用於本地市場上的每個潛在公司。即使工人在當前工作場所自己建立聯繫,“不競爭條款”也將禁止他們這樣做。這樣做的理由是,由於該機構將那個工人帶進來,因此它有權要求將來的項目收益,即使這些項目不是由該機構安排的。因此,代理機構針對看似合法的商業利益制定了合法的浸出保護措施。不幸的是,僱用工人的組織付出了更高的代價,工人獲得的工資少於應得的工資,而組織的客戶最終為最終產品或服務多付了錢。因此,不競爭者可能損害社會,並且是當前法律爭端的活躍領域。此外,非競爭者表明知識資產如何被濫用,知識工作者如何無法為其工作獲得公平的報酬。
社交媒體